SFC obtains court order to disqualify Mr Chan Wai Shing, ex-CFO of Fuguiniao (ex-1819) for 2 years

Huge amounts of the group's money was pledged to support loans to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in undisclosed connected transactions, resulting in forfeiture of CNY1.788bn. The stock was suspended on 1-Sep-2016 with a market value for the H-shares of HK$4.72bn and delisted in in Nov-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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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取得法庭命令取消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前財務總監擔任董事的資格兩年

Issue date: 2024-02-06 16:58:11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富貴鳥)前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陳偉盛(男)的取消資格令(註1至3)。

未經法庭許可,陳不得擔任富貴鳥或香港任何法團的董事或清盤人,或其財產或業務的接管人或經理人,及不得參與富貴鳥或香港任何上市法團的管理,為期兩年。他亦被命令繳付證監會在有關法律程序中的訟費(註4及5)。

法庭是在陳承認缺失後頒下取消資格令,而有關缺失顯示他對自己出任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的角色、責任及職責毫不了解。法庭在判案書中表示“擔任上市公司財務總監這個重要職位的人,沒有藉口不履行他對富貴鳥的職責,否則難以保障無辜的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富貴鳥在沒有作出適當披露的情況下,提供了多項合共約人民幣53.49億元的存款質押,作為批給一名大股東及其他外界人士的銀行信貸融通的抵押。最終,價值人民幣17.88億元的存款質押在貸款違責後被銀行扣起,其餘則獲解除。這些未經披露的存款質押導致富貴鳥2013年至2015年財政年度的年報及中期報告屬虛假及具誤導成分。

證監會指,陳作為富貴鳥的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曾嚴重怠忽職責,而該公司的三名前董事亦曾參與及/或知道這些未經披露的存款質押。具體而言,陳沒有確定富貴鳥的存款是否被質押了給銀行,亦沒有監察該公司的財政狀況(包括其重要交易及重大存款質押),且即使在公司的核數師和法證調查人員發現未經披露的存款質押後,也沒有跟進事件。他亦沒有確保或核實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及其他企業公告的準確性,也沒有確保公司妥善遵從《上市規則》及相關披露規定。

證監會針對富貴鳥三名前董事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

備註:

  1. 富貴鳥在2013年12月20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直至其上市地位自2019年11月25日起被聯交所取消為止。
  2. 陳於2014年6月30日至2017年3月17日期間擔任富貴鳥的財務總監,及在2015年4月13日至2016年10月6日期間擔任富貴鳥的公司秘書。
  3. 證監會於2019年12月20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法律程序,以尋求針對該公司的三名前董事(即林和平(男)、林和獅(男)及林榮河(男))及陳作出取消資格令,及針對該三名前董事作出命令,飭令他們就該公司所蒙受的損失向其作出賠償,包括被沒收的人民幣17.88億元質押存款,及富貴鳥的大股東和其他外界人士結欠的1.36億港元未清償擔保費用連同利息。
  4. 該命令是在法庭批准針對陳的法律程序可透過Carecraft程序處理後而作出。在Carecraft程序下,法庭將根據議定事實陳述書及議定的建議命令來釐定擬作出的命令。
  5. 判案書載於司法機構網站(法院參考編號:HCMP 2328/2019)。
News captured as of:2024-02-06 16:58:11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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