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T sanctions Cheng Chak Ngok for insider dealing in China Gas (0384) in 2011

Another long-running case comes to a close, following a retrial after the first MMT hearing wrongly used the criminal rather than civil standard of proof and cleared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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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T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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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則鍔因就中國燃氣股份進行內幕交易遭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制裁

Issue date: 2021-06-11 17:31:57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禁止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鄭則鍔(男)在香港處理任何證券,為期54個月。鄭早前經重審後被裁定於2011年就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中國燃氣)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罪成(註1至4)。

鄭同時被取消擔任上市法團董事或關涉或參與該等法團管理的資格,為期54個月。審裁處在制裁決定中表示,鄭“並不適合擔任任何法團(不論是否上市)的董事”,及他“濫用了其專業知識,並違背了他所獲得的信任及信賴”(註5)。

審裁處指鄭的“失當行為令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受損”,並另外作出了以下命令:

備註:

  1. 重審是在審裁處主席郭慶偉資深大律師,以及兩名外界成員黎碧芝女士和黎天賢女士席前進行。
  2. 請參閱證監會2016年7月25日2017年3月24日2018年9月11日2019年4月26日2020年12月10日的新聞稿。
  3. 審裁處的報告書載於其網站
  4.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57(1)(b)條所作出的命令,具有禁止該命令的對象於該命令的指明期間內,在香港金融市場直接或間接進行任何交易的效果。
  5.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57(1)(a)條所作出的命令,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原訟法庭許可下參與上市公司的管理。
  6.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57(1)(c)條所作出的命令,禁止該命令的對象日後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市場失當行為。
  7.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57(1)(d)條所作出的命令,命令該人須向政府繳付因該失當行為而令他獲取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金額。
  8.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57(1)(e)及(f)條所作出的多項命令,命令某人須繳付由政府及證監會所招致的訟費。
  9.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57(1)(g)條所作出的命令,在任何人是某團體的成員而該團體可針對他採取紀律行動的情況下,命令建議該團體針對他採取紀律行動。
News captured as of:2021-06-11 17:31:58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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