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C-ICAC operation leads to conviction of ex-senior executives of Convoy (ex-1019)

At last, some convictions in the "Enigma Network" that we exposed in 2017. It's a 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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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環球前高層人員在證監會與廉政公署採取行動後被裁定罪成

Issue date: 2021-09-20 19:28:43

區域法院今天裁定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環球)兩名前高層人員等四名人士,在配售由康宏環球發行的債券時串謀欺詐該公司、其董事會及股東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罪名成立(註1)。

法院今天的定罪判決,源於廉政公署在2017年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後,對該四名人士提出起訴(註2及3)。

證監會將會繼續與廉政公署等執法機構合作,共同打擊企業欺詐及失當行為。

暫委法官王興偉裁定,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麥光耀(男)、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女)、康宏環球前經理黃淑安(女)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鼎成)前總經理李易明(男)曾串謀安排康宏環球委聘鼎成及康宏証券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康宏証券),分別擔任其債券配售的配售代理和分配售代理。事實上,這些債券全數由康宏証券配售,而康宏証券透過鼎成收取了超過4,960萬元佣金,作為有關債券配售的分配售費。

法院亦裁定,康宏証券是真正的配售代理,而包括麥(時任康宏証券董事兼股東)在內的四名被告人曾不誠實地向康宏環球的董事會和股東及聯交所隱瞞此事實。

案件押後至10月9日以聽取求情及判刑,各被告人獲准以現金保釋。

備註:

  1. 詳情請參閱廉政公署的新聞公佈。
  2. 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19年7月22日的新聞稿。
  3. 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稱為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News captured as of:2021-09-20 19:28:42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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